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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记|化解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2 19:07:55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珊 黄君

    “官禄村三组、十五组生产队队长期霸占我的征地补偿款1.8万元,这事你们纪委能不能管?”日前,武宣县武宣镇官禄村的陈老伯愁眉苦脸地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信访室黄主任安排我接访。

    “去年某矿业公司征收了我们村三组、十五组3.4亩的地块,其中有1.8亩的征地确权在我的名下,听说这个公司已经支付了补偿款,但是一直没发到我手上。”陈老伯接着说道。

    经深入了解,官禄村在分配补偿款时产生纠纷,经武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明确其中1.8亩的征地补偿款即1.8万元归陈老伯所得,其余属于生产队集体所得,补偿款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拨付。但生产队收到补偿款后却迟迟未发放给陈老伯,陈老伯本想用这笔钱给老伴做手术,如今一拖再拖,十分着急。

    “陈老伯反映的问题属于调解协议纠纷,应该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是不是要指引他去相关单位?”我带着疑问请教黄主任。

    “虽然是业务范围外信访,但这属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推了之容易演变成重复信访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让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有人听有人管也是我们的职责。”黄主任说道。

    随后,我把陈老伯反映的问题登记在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工作台账上,并向武宣镇纪委下发《提醒函》,指导其督促武宣镇政府及时处理该信访举报问题。

    不久后,武宣镇政府便向我们反馈了事情的核查结果。原来,年初时官禄村征地补偿款已发到该村生产队长的私人账户,根据当前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专项监督工作要求,自然村要设立屯级集体账户、银行对公账户方可发放征地补偿款,但官禄村目前未办好屯级集体账户、银行对公账户,无法发放补偿款。

    针对该问题,我们认真落实信访联席机制,对后续办理情况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武宣镇政府指导官禄村在规范“三资”账户管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基础上,尽快办理屯级集体账户、银行对公账户,及时将补偿款发放给陈老伯。同时,还联合武宣镇纪委围绕该镇在“三资”规范管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提高基层干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监督推动下,短短一周时间,陈老伯便收到了征地补偿款。

    今年以来,武宣县纪委监委坚持“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的基本原则,有效引导、督促解决21起业务范围外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均得到解决,实现“信结事了”。